順序 | 提交資料 | 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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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入學申請書 (Form 1 - Form 6) | 在東西大學網站下載及填寫後列印 |
2 | 最終學歷證明 - 新生、 插班生 : 高中畢業(預定)證明書 - 研究生 : 學士或碩士畢業(預定)證明書 (已獲得學位者,須提交學歷及學位認證報告) |
-資料若不是韓文或英文,則必須附上英文翻譯 公證文件 -需要Apostille確認或者韓國領事認證 |
3 | 最終學歷成績證明 - 本科: 高中成績單證明 - 研究所: 本科或者碩士課程的成績單證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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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本人及父母護照影印本 | |
5 | 申請人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- 台灣國籍 : 出生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|
-英文公證 -父母離婚或者死亡時, 需補交相關證明書 |
6 | 銀行存款證明書 (本人或者父母) - 等值於$18,000 以上的銀行存款證明原件 - 存款證明書上須顯示有效期, 且有效期一定要在入學日期以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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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在職證明以及收入證明 (本人或者父母) - 無證明者需要提交留學經費負擔計畫 |
無固定格式 |
8 | 語言水平成績資料 - 韓語類别 : TOPIK 3級以上 - 英語類别: TOEFL 530(CBT 197, iBT 71), IELTS 5.5, CEFR B2 , TEPS 600(NEW TEPS 327) |
- 在申請期間内有效, 在申請截止日期之前到期的均為無效 |
9 | 外國人登錄證正反面影印本 - 持有韓國外國人登錄證,在韓國國内滯留者 |
- 限於持有者 |
① 所提交的資料為非韓語或英語資料時,須提交相關資料的韓語(英語)翻譯公證件
② 應屆畢業生合格並被錄取後,須將最終學歷證明資料提交至株式會社BX+本部
③ 提交的所有公證以及認證有效期為自申請之日起的一年以内
④ 所有資料原則上以提交原件為原則,提交的所有資料一律不予返還
⑤ 已提交至學校的資料不予返還,除入學資料外,學生須提前另行準備申請簽證所需的畢業證明和存款證明
⑥ 目前在滯留在國内,未持有語言證書的學生,在交納學費期間結束之前提交語言證書者,可先提交其他資料申請入學,取得語言成績後補交語言證書。
⑦ 除上述提交資料以外,可要求提交補充資料
⑧ 如出現提交虚假或偽造的資料、資料上的翻譯錯誤等違規情况,立即取消入學資格
台灣國籍 | • 下面兩個方式中,二選一 ① Apostille 證件 ② 相關國家韓國領事館〈領事確認〉或〈在外教育機關確認書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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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Apostille 協議: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協議
2) 經Apostille認證的協議加盟國資料與在外公館領事認證資料具有相同效力。
3) 簽發簽證認證書等申請時附件中,以領事認證為條件的提交文件,也承認已經過領事認證(非締約國)或Apostille認證的文件。
●Apostille 簽發流程